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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马云11亿豪宅”造谣者或涉嫌违法
发布日期:2017-09-29 16:37:49  稿源:环球网

马云在个人微博上发文回应“11亿豪宅”谣言称,“天天有这样豪宅、豪车说是我的,看多了我自己都快信啦……”

近日,自媒体的一篇文章《马云11亿豪宅首次曝光, 真是豪无人性! 连王健林, 李嘉诚都觉得敬畏》,吸引众多公众号转发,阅读量轻轻松松突破10万+,引来无数网友热议,一时成为“爆款”文章。然而,这篇文章的内容并不真实。

其实,早在今年6月份,阿里巴巴官微就对此公开发文“打假”,类似文章其实已经在各媒体、朋友圈流传多年。并表示,“遗憾的是:越澄清,越无效。”

该文将几个关键词“马云”“豪宅”“人性”连在一起,并极力渲染豪宅的气派、富贵,将马云与11亿豪宅编排在一起,更将王健林、李嘉诚等顶级富豪牵扯进来。显然,该自媒体深谙“标题党”之道,以此吸引网友的眼球,使谣言得到飞速传播且“经久不衰”。

为此,环球网科技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马云11亿豪宅首次曝光,真是豪无人性! 连王健林,李嘉诚都觉得敬畏”发现,有317篇公众号文章在列,时间从今年6月一直到现在。记者还发现,不仅是马云,中国企业家如马化腾、刘强东等与“豪宅”作为关键词,也成为众多自媒体热捧的文章。

对于此类谣言,据专业人士称,已涉嫌触犯我国相关法律。

河北律师事务所米律师对环球网科技表示,该文章作者虚构事实,并在网络上公开发表,网络平台没有尽到尽职调查的责任将文章发表,马云作为公众人物,自媒体平台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当事人马云的名誉权,如果情形严重有可能构成诽谤罪。

经查证,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诽谤罪。

在提高自身法律常识的同时,另一方面,广大网友要提高自身的网络素养和媒介素养,在转发和判断信息时应该经过多方求证,尽量保证有正规媒体来源和佐证,避免成为“谣言”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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