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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互金会:网贷机构对借款人资质审核不力将被追责
发布日期:2017-11-13 13:51:09  稿源:TechWeb

为有效防止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从事 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对外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而这也是全国首个P2P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指引。

《指引》要求,网贷机构应加强对借款人资质的审核,针对大额借贷、首次借贷等容易存在被诈骗分子利用的借款行为,网贷机构应通过电话、视频或现场调查等方式审核借款人情况, 提示借款人防范诈骗行为,并明确借款人借款用途,对存在诈骗风险隐患的借款需求不予审核通过,防止诈骗受害人利益进一步受到侵害。

同时,网贷机构应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将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推出的反诈宣传内容,在平台官网醒目位置进行展示。同时,加大对平台内部员工的防范诈骗宣传教育力度,树立起牢固的防诈拒骗意识,提升识别诈骗能力。

在处罚方面,《指引》表示,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对网贷机构指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会对未履行指引相关要求的网贷机构,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对网贷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协会官网上予以公示;2、将网贷机构相关信息推送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纳入失信企业、人员名单;3、将网贷机构、法人及股东名单通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 监督管理委员会,纳入其风险预警库,限制该机构、法人及股东从事相关商事活动的登记注册;4、将网贷机构纳入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建立的高风险人员、企业数据库,与通讯、银行、金融等多部门共享该信息,通过社会诚信体系限制其有关活动。

此外,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还表示,借款人要如实配合网络借贷机构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如果在上述贷款审查过程中,故意隐瞒相关资料或阻碍网贷机构工作人员电话、视频或实地调查的,网贷机构有权不予办理借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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