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izon法律顾问萨拉·德茨奇(Sarah Deutsch)周三发表声明称:“本案旨在传达一个明确的信息,即威慑那些‘网络蟑螂’,阻止其继续以误导消费者为主要目的运营业务。”
Verizon在这起诉讼中要求获赔最多6630万美元,索赔目标包括Myverizonwireless.com、Iphoneverizonplans.com和Verizon-cellular.com等网站。
Verizon在法庭文件中指出,OnlineNic注册了90多万个与全球各大公司名称相似的域名,如谷歌、阿迪达斯、新闻集团旗下的MySpace、沃尔玛和雅虎等。Verizon指控称,OnlineNic使用一种自动程序注册域名,并采取了“许多方法掩盖其真实身份”。
OnlineNic则在网站上称,该公司自1996年以来就已经是一家与ICANN(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机构)签定委任协议的国际域名注册商。
目前,OnlineNic尚未就本案判决置评。(s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