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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互联网“低俗”标准在哪里
发布日期:2009-01-08 20:08:54  稿源:
从“艳照门”到“Kappa女”事件,从非法医疗广告到“网络暴力第一案”,尽管我国政府多次加强监管,但互联网的暴力和低俗倾向却一再抬头.而知名网站对低俗内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更是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和关注.对网站来说,点击率就是其生命,而所谓不良信息又是点击率的“兴奋剂”.要整治互联网的“低俗风气”,无形中就要给大大小小的网站效益带来影响.但如果不进行有效整治,又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因此,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来看,互联网的“低俗风气”是必须要整治的.
现在一些专家学者总希望用严惩重罚来达到清洁互联网的目的,我们不怀疑这种办法的实效性,正像一篇文章中指出的那样,一旦低俗内容吸引的点击量仅能获得10元收入,却可能导致十倍以上也就是100元的罚款,网站对低俗内容的态度自然会截然不同.

但是,任何法律的惩处都离不开一个规范的标准.我们现在只能笼统地把低俗照片、暴力、侵权、欺诈等不良网络信息称为“低俗风气”,但这里面的弹性非常大,对一些网络信息不仅难以认定,让执法部门操作起来更是困难.而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就给许多网站打开了方便之门.有人说我们的大小网站都在打擦边球,其实不是打擦边球,而是我们的互联网管理根本没有边可擦.比如,美国的互联网规定女性露乳就算是违规了,歌星珍妮·杰克逊因为露乳事件而遭遇巨额罚款.但是我们这里呢?别说是露乳,就算三点全露,只要打点“马赛克”也照样可以放在网站的首页上.至于一些标榜着“人体艺术”的照片就更是没边了,只要不是男女同场,都叫“艺术”,执法机关照样没办法——无章可循呀!

我们现在要整治互联网,打击不良网络信息,不要说罚款多少,首先要制定出一个标准、一个界限.标准出来后,不仅让执法机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容易操作.还要让网站的老板们清楚,超出法律允许的界限就是越“雷池”,就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有了界限和标准,再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在那里摆着,用不着执法机关催促,网站们自己都会积极采取措施,不敢超越“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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