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22:09:44
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背后:BSP罪与罚
发布日期:2006-03-05 10:47:47  稿源: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杨琳桦
"我起诉‘秦尘’和Bokee网一案已经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 " 3月3日, 互联网知名人士沈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相比此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就 "名誉侵害" 状告中国博客网(Blogcn), 并成为国内 "第一起个人告BSP(博客托管商)" 案, 沈阳起诉的被告中不仅有BSP Bokee网, 还有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的学生张明.
2005年以来, 沈阳在浏览网页时, 意外发现一个叫 "秦尘" 的网友在其博客专栏中发表了 "很多贬低他人格" 的文章, 如《秦尘: 沈阳式路演该停停吧!!!—大过年的,沈阳发什么疯》、《敬告沈阳妻子Francy王昱人: 管好你丈夫的嘴》、《透视兽医网虫(总论): 沈阳, 为什么大家都讨厌你呢》、《透视兽医网虫(一): 扒沈阳的皮》等. "文章已有高达数十个网站转载, 广为流传. "

据沈阳介绍, 在这些侵权文章中, ‘秦尘’使用了类似文字—— "一个熟读《葵花宝典》、擅长自宫的兽医" 、 "沈阳也该早点进精神病院" 、 "有谁像沈阳这样没出息" 、 "他因loser的自卑心理而加倍的自虐, 并进入一种虚幻的空间, 进而精神分裂" 等. "经过调查和确认, 我发现‘秦尘’即是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的学生张明. " 沈阳称, "此前, 我们没有任何往来和利害关系, 但这些文章带有侮辱和诽谤性质, 严重影响了我的社会评价. "

据沈阳介绍, 他在2005年底曾要求Bokee删除相关帖子, 但现在发现这些文章还未彻底清除. " Bokee董事长兼CEO方兴东告诉记者, "我们已经删除过好多次, 但如果对方一直重复发, 我们也很难监督. " 盛邦(中国)法律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律师于国富认为,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等都有 "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应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等内容.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也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

"类似纠纷也有案可稽. " 于国富说, "2000年, 王洪买了‘恒生’笔记本, 发现质量不好后就在其个人网站和论坛发表过激语言, 最后法院判定确认其已构成名誉侵害, 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

据博客搜索Technorati统计, 目前, 全球博客总数已超过1.4亿, 平均每5.8秒钟诞生一个博客; 而据易观国际预计, 2005年中国的博客注册用户数已超过4002万.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 BSP应该监督删除相关帖子, 同时, 对于不能确定是否侵权的帖子, BSP在权利人提出确有证据的投诉后也应该监督完成删除. " 针对BSP的监督缺席, 于国富认为, BSP应当承担自己的义务.

方兴东表示, 与中国博客网一样, 其对博客的诉讼"很赞赏, 也希望与原告共同推动对这类新型案件的探讨".
我们在FebBox(https://www.febbox.com/cnbeta) 开通了新的频道,更好阅读体验,更及时更新提醒,欢迎前来阅览和打赏。
查看网友评论   返回完整版观看

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22:09:44

文字版  标准版  电脑端

© 200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