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起点中文的条款原文和评论:
原文:驻站作品: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合法人,我同意“起点中文网”及“起点中文网”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发表此稿件,并承诺主动在起点中文网站上进行作品更新.未经起点中文网或本人同意,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注明:注意上文的“未经起点中文网或本人同意”中的“或”字,起点中文网将有权在其他媒体中转载,而不经过原创作者的同意,并以此获得一定的利润.
原文:专属作品: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合法人,保证此稿件系首发于“起点中文网”及“起点中文网”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同意起点作为此稿件版权的独家发布人.在撤销本委托之前,保证不再将此稿件投给其他出版社媒体,有关此稿件发表和转载等任何事宜,由起点中文网全权代理,向其他出版媒体推荐作品.
注明:按照上文所述,起点将获得作品版权.尽管上文并未出现版权二字,但“起点全权代理”,按照最近几起起点与作者纠纷案例来看,极有可能将成为起点拥有作品网络版权的理由.

根据平海风潮所知,起点作品一旦VIP,那么作者每月收入中有将近20%-30%将流入起点的口袋,同时起点也拥有了作品的网络完全版权.一旦作者与其他诸如www.17k.com等网站有联系,那么起点极有可能一口气放出所有收费章节.
按照前几天起点纠纷案来看,起点等许多作为都是其编辑或管理员主观臆断后,不经过客观求证,直接对作者开刀.对于作者对损失,起点极有可能以“商业机密”作为搪塞之言.需要注意对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信息是绝对不可能成为一家企业,尤其是资金相对较雄厚的大企业的“商业机密”.这些企业的“商业机密”往往都是牵扯到数十万乃至更多.
其次,起点编辑及管理员不履行与作者签署的合同的行为也比比皆是.条款中明确写明,需要将3章节或5000字内容发表才可开新书,但笔者我曾经得到编辑的同意,同时开出三本新书,而且笔者在其后三天内没有做任何更新.(笔者在起点的笔名保密)
我的几位朋友,写了几本以“高达”为蓝本的同人小说,屡次申请强推、三江、VIP,但没有一个得到认同,理由是编辑对这些作品不感兴趣.作为一个文学网站,尤其是所谓的“全球最大华人小说网”,不能一视同仁,不能公平公正的判断,不能以文学的标准去评价,那么其作品,尤其是众多强推、VIP作品,都将是一帮乌合之众.
好的作品得不到认同,粗枝烂叶却被强力推荐,不知起点将何去何从,不知中国网络文学奖何去何从.不过,在迷茫当中,却有了几点星火之光,实力者为金钱所迷,后起之秀必赶而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