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被称为“申请优先”(而过去则是“发明优先”),它强调的是专利的申请日,而不是发明日。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知识产权法教授罗伯特·巴尔(Robert Barr)表示,很多专利律师现在都赶着在专利改革法生效前提出申请,他们的很多客户都可能在旧体制下能更多得利。他补充说,这有可能只是因为对新法影响的不确定。
“在旧体制下,只要保留了研究记录,即使你不是第一个提出申请的人,你也能证明你是发明者,”他说。“而现在,除了少数例外情况,你必须第一个提出申请。如果两人同时申请,发明者证明起不到什么作用。”
新法案支持者表示,在让美国专利法与国际接轨之外,它还能加快专利审查速度,减少申请积压。专利审查部门为小企业提供了优惠,在新法案下,拥有 不到4个专利的实体将享受到更便利的服务。不过,律师费用仍是专利成本中的大头,反对者担心,新法案实际上帮助的是那些有能力快速完成专利申请的大公司。
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Rankin, Hill & Clark的合伙人乔纳森·威思罗(Jonathan Withrow)表示,个人研究者可能因为拿不出聘请律师写申请而导致专利花落旁家。
很多人认为,申请优先就意味着比谁先去专利局——这并非完全是错的。
巴尔认为,在其他人产品投产之前提出申请非常重要。他表示,新法案将催生一个人人快速申请专利的结果,这对小型发明者颇为不利。
当然,新法生效前,其效果都是不确定的,人们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了解新法效果。产品开发公司OXO总裁艾力克斯·李(Alex Lee)表示,新法会鼓励人们更早提出申请,哪怕会因此牺牲完善设计的机会和最大化专利的20年保护期。
他表示,新法将简化很多诉讼工作。巴尔则称,他并不认为法案中有些内容有助于保护发明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