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哈佛商学院教授Benjamin Edelman公布了Google与两家Android设备制造商(三星与HTC)于2011年1月签署的授权条款。文件表明,那些想要访问Google Play和谷歌地图等应用的OEM厂商,都必须签署一个“移动应用分发协议”。当然,协议涉及的Google应用还包括Gmail和Google+等。此外,厂商还必须将Google设置为系统的默认搜索引擎。
协议甚至还规定了谷歌应用在主屏上出现的位置,其中“Google Phone的顶部搜索栏、以及Android市场客户端的图标,都必须放置在毗邻默认主屏的地方”。
当然,设备制造商仍然可以不签署这份协议而继续使用Android系统。例如,亚马逊就在Kindel Fire平板上使用了高度定制的Android版本,但是它没有采用Google Play,而是推出了自己的应用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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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自:Neowin , 来源:Benjamin Edelman , via:Ars Techn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