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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公布对梁莹处分:取消导师资格 撤销人才称号
发布日期:2018-12-15 11:35:11  稿源:南京大学

2018年12月12日,南京大学警示教育大会在仙林校区召开。大会还通报了学校对教师梁莹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经调查并经我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研究,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


警示教育大会现场(佘治骏摄影)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我校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

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新闻来源:南京大学,原标题:《南京大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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