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道,在司法部今天公开的一份声明中,强烈批评了苹果和图书出版商的“自私行为”:两家公司修改价格的行为是毫无根据且极不合理的。另外,美国司法部还以谷歌和微软为例,认为现今美国的电子书市场正在蓬勃发展,关于“亚马逊垄断电子书市场”的论调其实过于夸张了。
目前,苹果公司采用的“代理商模式”允许图书出版商自行为电子读物定价,只要不低于其它平台的价格,一本电子书最高能以14.99美元的价格出售。据悉,苹果这么做是为了与网络零售巨头亚马逊展开竞争。但美国司法部认为,苹果公司的做法不但无法实现其自身的目的,反而会阻碍电子图书行业的发展。
报道称,强迫苹果或其它出版商调低价格的裁决不会出现,它们依旧保有自行定价的权利。只是,司法部希望通过法律来限制苹果和它的合作伙伴“打击竞争对手”的行为。用通俗的话说,“苹果可以以任意价格售出自己平台的电子出版物,但不能强迫图书出版商调高同一款商品在其它平台的价格。”现实的情况是,在苹果于2010年进驻电子书市场后,许多图书的价格从原来的9.99美元猛增至12美元。
这一诉讼案预计在明年6月3日宣判。目前,受起诉的图书出版商中,已有五分之三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和解,只是和解的具体内容并未公开。一旦苹果在此案败诉,将有可能收到该公司历史上最重的一份罚单。
U.S. DoJ Response
文/weiph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