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检察官在PPT“视觉元素”的使用上显然应该保持克制。遗憾的是,个别人却朝错误的方向走了太远。外媒《The Marshall Project》特地为我们整理了许多种“错误的打开方式”——因为PPT的不当使用,轻则会被训斥、更甚者可能会导致刑事认定被推翻。
对于某些检察官来说,想要制作出一份荒谬的幻灯片简直是‘太简单’了——比如直接在嫌疑人的头像上覆盖一层“有罪”(Guilty)的红色大写字母。
据《The Marshall Project》报道,“有罪”一词的不当使用,很可能会导致检方需要重新返工。此外,个别检察官还尝试过各种“特效”,但他们无一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为了防止这些“低级错误”再次显现,《全美检察官协会》(National District Attorneys Association)特地编纂并出版了一本2003页的书籍。
曾在Odies Delandus Walker案件中使用的错误范例。
Edward Glasmann案件中所使用的错误范例。
据悉,仅仅在过去2年的时间里,就有至少有10起刑事认定因为PPT的不当使用而被驳回。
[编译自:TheVerge , 来源:The Marshall Project]